序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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考核项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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分值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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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体内容及扣分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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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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党委(党组)重视老干部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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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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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年度内党委(党组)研究老干部工作或将老干部工作有关内容列为党委(党组)会议议题至少1次,未达标者扣0.025分。(2)老干部工作领导小组健全,并且年度内至少听取老干部工作情况汇报或研究老干部重大工作1次,未达标者扣0.025分。(3)年度内党委(党组)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至少参加两次老干部工作有关活动,如走访慰问、情况通报、参观考察等,未达标者扣0.05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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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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切实加强离退休干部思想建设和党支部建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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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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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年度内举行情况通报会或形势报告会至少2次,未达标者扣0.05分。(2)年度内举办离退休干部党支部负责人、党员骨干培训班等党内培训至少1次,未达标者扣0.025分。(3)年度内组织离退休干部参观考察至少1次,未达标者扣0.025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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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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全面落实老干部工作政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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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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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度内,若市局接到该地(部门)老同志反映待遇问题(指中央、省、市已明确出台政策的各项待遇),并经查实确实未予落实的,1次扣0.01分,扣完为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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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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老干部发挥作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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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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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组建有老干部发挥作用组织(社团、志愿者服务队、文体队等)并开展活动,不达标者扣0.025分。(2)按要求开展老干部志愿服务活动,未开展扣0.05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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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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加强老干部学习活动阵地建设,认真抓好调研、宣传、信息、信访工作,积极开展老干部评价老干部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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0.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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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县(市、区)未达到《老干部学习活动阵地规范化建设指导意见(试行)》(绵委老[2013]58号)规定的任何一项要求的,视情况扣0.01—0.02分。(2)处理老干部信访诉求不当,老干部评价老干部工作未开展,扣(0.025分)。(3)未完成同题调研工作,信息采用得分未达标者相应扣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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